工伤超过两个月后,还可以申请要伤认定吗?申请需要些什么条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9:53:26
我07年10月14号被机器压伤住院,前几天才听说要去劳动局去申请工伤认定,我一个人在外面,没人帮助,也没有资金请律师.我是刚上班一个月就受伤了,可能还没有入保险,我也没有跟厂方鉴定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做呢?
请好心的朋友们给一个弱小的女孩一点帮助,我感激不尽!

工伤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工伤认定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规定,工伤职工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在人社局领取并填写);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同时,你需要证明你的劳动关系,比如工作记录、考勤记录、在单位的照片、工资结算单据、工资单等等。
劳动关系开始后,你就视为加入了工伤保险,即使单位没有及时办理,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我认为首先你应该保护好证据,比如医院住院病历等如能找到证人,最好找几个证人,然后你应当先和厂方进行协商,如其不同意赔偿或你对赔偿不满意,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请求其来要求厂方对你进行赔偿,帮助你维权。不过我想这作用不大,最好你能让你父母帮你请律师,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找法院进行诉讼,这比你自己到处找人要好很多,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侵权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希望你能抓紧时间早日取得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