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理等可能概率事件,即事件A 发生的概率 = A所包含的基本事件/S中基本事件的总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6:04:16
如何理理等可能概率事件,
即事件A 发生的概率 = A所包含的基本事件/S中基本事件的总数
S是样本空间
譬如掷塞子,出现1,2,3,4,5,6的事件和为S中的基本事件的总数,而出现的其中某一事件(出现1或2。。。的事件)为A所包含的事件,所以事件A 发生的概率=1/6,

我就是不能理解这个,如果A=出现1或2,则事件A 发生的概率=2/6,就是不理解这个

你说的是古典概型,是经验得出的公理,不需要证明。
承认它,是现代概率理论的前提。

譬如掷塞子,出现1,2,3,4,5,6的事件和为S中的基本事件的总数,而出现的其中某一事件(出现1或2。。。的事件)为A所包含的事件,所以事件A 发生的概率=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