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刑事拘留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8:09:06
我的几个朋友因为把人打成重伤被抓了,其中几个人家属在24小时内都收到警察局的刑事拘留的通知书,但是其中的一个人已经10天了都没有接到警察局的通知书或者电话,为什么呢?是不是他就不算是刑事拘留?如果不算那属于什么拘留?最多急多少天??

首先说明一下:重伤不是我们常说的伤很重,主要受害者的受伤程度达到法律认定的标准,伤情相对严重,并造成了人身体的损伤,包括致残、毁容等,一般是通过法医鉴定才认可的。
如果把别人打成重伤,就够成了刑事犯罪,就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可以并处附带民事责任。
当然,一般的伤害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就是受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赔偿来处理。即受害人不要求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而只要求当事人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通过经济赔偿和其他物质赔偿来处理。
你说的有几个朋友被刑拘了,另外几个没有被刑拘,可能是另外几个属于非主要嫌疑人,公安机关在了解案情后认为另外几个人可以通过民事赔偿来处理。另外,没有接到通知书和电话也很正常,可能是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当中。一般刑事拘留不会超过一个月。

如果是故意伤害罪,那肯定是刑事拘留!

当然是刑事拘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