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保险单位应不应该帮我补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8:05:01
我是一单位临时工,工作有13年,以前从未签过合同(没有帮我交过任何保险),现在单位要和我签劳动合同(交保险),说以前的保险不管从今年交起,我想问以前的保险单位应不应该帮我补!

1、按规定来说,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就应该签劳动合同,就应该交各种保险;
2、事实上很多单位都没有按规定执行;
3、按规定来说,单位应该补交这么多年的保险;
4、事实上很少有单位会去补交这处费用;
5、主要原因就在于你难以取证、难以固定这个证据,往往临时工因为拿不出与单位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而无法得到赔偿;
6、如果真的打官司得到补偿了,那么也难以在这个单位干下去了。

应该!94年劳动法实施后就没有临时工概念了,劳动用工都必须签劳动合同.相应保险也应该买齐,没买的应该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