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 安 人员在审 问时对犯 罪 嫌 疑 人进行逼 供和摧 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6:33:12
那犯 罪 嫌 疑 人应该怎样保 护自己的人 权?,或防 范这样的事发生
你们说的怎么都是事后的事啊,能不能在正在发生时就可以有办法预防啊.如果是违法了,那人应该如实交代自己.可是被冤枉的纳

1,想上级公安机关投诉;
2,向自己的律师反映这些违法问题;
3,向检察官反映这些违法问题;

防范这些事发生的办法是:如实交代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

没办法 认了吧

恩,这个嘛,当时是保护不了的
因为电话什么的 都会被缴
要维权的话只有事后了
一般情况下,只要配合办案,都不会有事的
毕竟,万恶的警察是少数

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
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
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
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发生时态度好点

当时是没办法保护的,只有事后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