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是否说与14岁女性发生关系在双方自愿下不属强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0:24:49

刑法中规定,与未满14周岁的女性发生性关系,无论女方是否愿意,都认定为强奸。
如果男性也未满14周岁,并且未造成严重后果,有事实判例判为无罪。
至于男性大于14岁,小于16岁好像没有具体规定。但是如果男性大于16周岁,则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大于16周岁,小于18周岁者,从轻处理。大于18周岁,则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但是强奸罪必然成立

我就是学法律的,刑法确实是规定了:与未满14周岁的女性发生性关系,无论女方是否愿意,都认定为强奸。如果男性也是未成年人,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从轻处理。

不管是否自愿,都属于强奸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