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如遇到要改正,发票、箱单的日期是不是要晚于改证结束的日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3:28:08
这种情况下,信用证项下的发票、箱单日期是不是必须要晚于改证结束的日期?还是只要晚于开证日期就可以了?边改证边制作议付单据可以吗?请指教!

没有这样的限制。但是你出单早于修改证的日期,你是如何知道修改证的内容的? 你没有见到修改证,又怎么能够正确制作单据呢? 一般来说,制作单据的时候,必须看到正本的修改证,并且审核无误之后,才能够开始执行条款,制作单据。

1.要看你改动的内容是什么,如果不涉及原来的船期,交单日期,效期等内容,发票,箱单日期是不用改的;相反,须根据改动后的日期作发票,箱单;
2.有些修改后的信用证中有说明,或者显示的开证日起不变,只是有一个修改日期。这样的话,也不用改动
3.一般说来,发票,箱单日期早于船期的某个日期就可以,例如,船期02.AUG 2007 发票,箱单日期01.AUG 2007就可以了。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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