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收回房子的同时拒绝当场退押金是否合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5:45:04
我和老公要把家从上海搬到北京,当时交付了房东两个月的押金5000元,今天打电话和她约了验收房子并且退押金,她提出要扣住押金到全部水电煤账单都到了才退给我(最近的一张账单要10天后才到,最远要的16天),我说我工作上有事不能在上海等那么久,到那时我已经不在上海了,她说她会打在我卡上。我又提出我可以按照以前付过的最高一次的水电煤费用给她预留下现金,她似乎还是不肯。

我看了合同,并没有对退押金的时间做了限制,只是说双方经写上,除了抵消乙方需支付费用外,甲方应全部无息偿还乙方所付押金。

请问大家,房东收回房子的同时拒绝当场退押金是否合理?在不在本地的情况下,我是否应该相信她会把钱打到我卡上?(我有朋友曾经碰到过房东消失了的经历,所以我提出质疑)

可以按照以前付过的最高一次的水电煤费用给她预留下现金,并约定不足部分再给她补上,这样就保证了房东的利益。(多了就算她捡个便宜),其余部分押金当场退还。这样做你又退了一步,但是符合你的要求(因为你离开上海了,扯皮的话你吃亏)。

你也别怕,你知道他住哪里,他还能跑的了吗,没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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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合理的呀~

不合法,但有情可原,你可以通过朋友做中间人.

可以按照以前付过的最高一次的水电煤费用给她预留下现金,并约定不足部分再给她补上,这样就保证了房东的利益。(多了就算她捡个便宜),其余部分押金当场退还。这样做你又退了一步,但是符合你的要求(因为你离开上海了,扯皮的话你吃亏)。

同意楼上的说法,或者你们能去看水电表算清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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