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的名额有规定吗?如果有符合申请标准但是居委会不予批准,推托名额不够,拿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7:17:49
家庭情况如下:
户主因病去世了,家里两个女儿上大学,一个儿子念高中,母亲患病无法外出打工,只能靠申请助学贷款来缓解资金问题,但生活问题仍然无法解决,已经向所在地的居委会(福建漳浦)提出多次申请,但是均以名额不够而拒绝批准。

城镇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一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二是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三是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仅供参考:

  申请书

  XXXX街道办事处:

  (介绍自己情况)我是一名下岗职工,原是我所某室的一名科员。由于各科室的重组分流,我被裁了下来 ,一月只能领到120元的生活费。下岗之后,我积极主动地四处寻找工作,但由于我年龄 偏大,原来在办公室工作无什么一技之长。加上我又是一名女同志,所以虽然跑了几十个单 位,但终究无人聘用。我爱人也无固定收入,孩子在上小学。家庭收入低于城市最低保障标准。因此特写此申请,请求领导批准。谢谢!

  申请人:。。。。

  日期:。。。。

  附:
  城镇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一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二是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三是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其次,如何申办最低生活保障金?居民家庭要求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向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应得收入情况证明及居委会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居委会接到申请,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核实后,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可发放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报衔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复核。上述单位复核后,登记造册,一并报市民政部门审批,未设立居委会的,可直接向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市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