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1000要交百分之二十的税,可以上告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5:43:57

首先你要确定这1000元的收入是“工资薪金所得”,而不是“劳务报酬所得”。这两种所得纳税是不一样的。
区别这两种所得,一般是看你和支付报酬的单位是不是长期雇佣关系、收入是不是经常性的。通俗一点说就是:是不是按月发放工资。如果是这样,那就是“工资薪金所得”,不超过1600元就不用交纳个人所得税。
要是“劳务报酬所得”,那取得1000元时应该纳税:
(1000-800)×20%=40元

支付单位如果不是这样计算的,你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

可以啊,根本交不了这么多啊。如果是工资,就不要交1分钱
如果是偶然所得,好像是交(1000-800)*20%吧

个税的起征点为1600元

按你提供的信息看,你那1000元不是工资薪金所得,应该是劳务报酬所得。如果是工资所得,那他们是征错了,可以提出异议的。如果是劳务报酬所得,那是对的。
附两种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依据:
一、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1600元/月。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二、劳务所得:
1、不到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
应纳税所得=收入-800元
2、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
应纳税所得=收入*(1-20%)
3、应纳税款可以用速算公式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