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关于法律的问题?急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19:57:10
我家有个祖屋58年租给了房管局,50年了我们有证明,但现在房管局却给我们卖了,我们找房管局但是人家只答应我们要是赔款只给每平米600块,可现在市面上600块根本买不下一平米啊,市场上平均也的2500啊,到底政府应该给我们多少补偿呢
我们找到市长,市长同意我们和房管局协商,可房管局他们不同意,我们当年是响应政府的号召才租房的,可现在.......

谈一点我的个人看法:
首先,以上两位回答者的回答好像不对吧?这里虽然有房管局这样的行政单位出现,但并不涉及行政法律关系,也就是说,并不是房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们之间存在一种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确切说是一种租赁合同关系。
其次,现在的问题是你们之间有没有租赁合同文书?合同书上有没有规定具体的租赁期限?如果这些都有,而且租赁期已过,且房管局仍旧拒绝归还你们的房屋,那么房管局应该构成违约和侵权的责任竞合。此时,你们可以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既可以提起违约之诉,也可以提起侵权之诉,要求房管局返还侵占你们家的房屋,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最后,由于这件事情时间跨度比较大,我不太清楚你的合法权益是什么时候遭到侵犯的,因为这里还有一个诉讼时效的问题,我担心你的诉讼时效是否已过期,还能否受到保护。

拿房产证明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吧

我的建议也是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个律师~~~针对你们的问题,可以给你们更为详细的建议.

呵呵...不用理他的说法..上诉吧~~~~`

直接上诉吧...

找当地报纸,他们应该乐意报道的.压力大了问题就好解决了.
不行就告他们.总之把事情搞大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