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程序是怎样的?我应该怎么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2:32:42
最开始想创业,一时糊涂.把15000块就白白交给了一个开店的人..后来20天不到店就关门了.可他却说钱已经花完了..然后就签下了一个不是很正式的协议书(但有他的签字),上面说那15000块在一年内分期还款给我.可是到现在他一分都没还..而且失去了联系.联系上他的家人.可是他们也是拒绝还款,没有一点愿意配合的意思.
因为协议不是很正式.连合同有效期都没特别指明.他只是口头承认那些钱会还给我.可是一点行动都没有..我担心这样下去他会赖掉.所以想正式起诉他..可是不是很有把握.想请教高人指教一下..我应该怎么做?如果正式起诉要多长时间可以得到解决?而且正式的起诉程序应该是怎样的,我直接去法院就行吗?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民事诉讼的程序,起诉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同时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状记明的事项应当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
  另外,对于民事纠纷,适家调解的,人民法院会进行调解,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接受调解,解决纠纷,对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的,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如果没有签还款日期的,一般说来是在出借人要求还款后的合理期限内归还,这个时期具体是多少,可能要去法院或者法律援助中心咨询一下。想起诉的话,写个起诉状,你怕写不好,可以找个律所帮你写,这个收费很低,起诉状好像是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还是两份吧,写好后把你能找到的证明这个事情的证据多复印几份,连同起诉状交给法院立案庭,然后按规定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