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区的养老保险如何转到吴中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8:55:39
我以前在苏州新区工作交了3年养老保险,那时候用的是曾用名,现在到了吴中区用的是现用的名字,所以就麻烦了.来的时候总务也没有让我转,我也没有在意.请问:
1.如何将曾用名转成现用的名字?
2.新区的可以转成吴中区的吗?

一、职工在本省统筹范围内流动时,社会养老保险只转关系,不转基金;跨省(市)流动时,须同时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及基金转移手续。

二、职工须从流动之日起30日内,到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转移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经转出企业盖章、职工本人签字的《苏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流向外地的职工,《转移单》还须经我市劳动(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3.调往外省(市)工作需转移基金的职工,应提供调入地社保机构的全称、地址、邮编及开户银行的全称与帐号。

三、调往外省(市)的工作人员,转移的基金为:
①1997年12月底前个人帐户中个人缴纳部分累计储存额;
②1998年1月1日起至上结息期末计入个人帐户的全部储存额;
③以上两项储存额自本结息期起至调转月止,按省公布的社会养老保险利率计算的利息;
④计入个人帐户中的本结息期储存额本金。

四、欠缴社会养老保险费的,须补缴清后方可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到外市提取公积金,凭以下三条件之一
一、户口迁移证明。

二、1、外地户口簿或外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市区户口暂住证;
2、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
同时具备

三、与外地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须经当地劳动人事行政部门鉴证),办理消户手续。
参考资料:http://www.szgjj.gov.cn/dz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