跆拳道裁判计分原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7:17:42

1、 世界跆拳道联盟的规定
(1) 正确性:
1)基本动作的正确性;
2)各品势动作的正确性。
(2) 表现力:
1) 熟练度:A、动作的大小;B、均衡;C、速度与力度
2) 表演力:A、刚柔—缓急—节奏;B、气势。
2、 韩国跆拳道协会的规定:
品势比赛按技术准确性和技术表现力,合算得分。
正确性:是否从头至尾完成了品势,关键是其中动作、姿势、完成度。
表现力:每个人有体形、体格的差别,关键是发挥了百分之几的动作,其技术动作的观赏性如
何。(关键是看礼仪、姿势、是否熟知大会规定等)
得分的定义:
1)以规定的基本姿势和脚型、手势为原则判分。
2)根据技术准确性、表现力的情况判分。
3)根据品势动作的技术性和动作完成时显示出的正确性判分。
4)根据动作的自然熟练程度和风格判分。
5)根据重心移动和是否根据个人的体形、体格完美地完成动作判分。
(1) 技术
1) 品势的正确性
各品势参照规定技术和动作的正确性(失误、变化、缺少和添加的技术或动作)。
2) 技术的正确性
A、各动作与基本规定的一致性
B、各动作的视线方向
C、各动作的站立姿势
D、各动作的手部技术(立足于基本动作的手部技术)
E、各踢腿的正确性(前踢、下劈、踢腿高度、力度)
F、力度和速度
G、连接动作的展示

(十四)、判分方法
1、 综合分数10分
2、 正确性:
(1)基本分数5分;
(2)在基本动作和相关品势的正确性上有轻微失误时,每次扣0.1分;
(3)在基本动作和相关品势的正确性上有严重失误时,每次扣0.5分。
3、 表现力:
(1)基本分数5分;
(2)熟练性:
1) 在熟练性所要求的均衡、速度、力度上有轻微失误时,每次扣0.1分;
2) 在熟练性所要求的均衡、速度、力度上有严重失误时,每次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