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应税房产原值是什么意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9:13:38
最近听到应税房产原值这个名词,不知是什么意思,请各位帮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而新的政策提出了一个新概念,即“应税房产原值”。具体为:

1.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确定计税房产原值后,计算地下建筑的房产税方法与原计算方法一致。

举例:某单位有单独两处应税地下建筑设施,分别为工业用途房产和非工业用途房产。房产原值分别为20万元和30万元。该省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同时规定:工业用途地下建筑房产可以原价的5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商业和其他用途地下建筑房产可以原价的7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则:

工业用途房产应纳房产税的税额=20×50%×(1―30%)×1.2%=840(元)。

非工业用途房产应纳房产税的税额=30×70%×(1―30%)×1.2%=1764(元)。

房产税原值,是指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此项房产的原始价值。
如果没有记载,其原值由税务机关核定。
应纳房产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率)×1.2%
扣除率在10%-30%之间,具体由省一级人民政府确定。

一般指你们企业的房产的入账价值.

关于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问题,《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87〕财税地字第003号)第二条已作了明确。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房屋功能的完善,又出现了一些新的设备和设施,亟需明确。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
二、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