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中国签订了边境条约的国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11:52:32
《中英南京条约》
(1842年)
①赔款2100万银元。
②割香港岛给英国。
③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在通商口岸派驻领事。
④关税由双方共同协定。
《中英五口通商章程》
《中英虎门条约》
(1843年)
①英国可以在通商口岸租地造屋。
②“领事裁判权”和片面“最惠国待遇”。
《中美望厦条约》
(1844年)
除取得《中英南京条约》及其附件的各种特权外,扩大了领事裁判权和关税协定的规定;还规定美舰可以出入通商口岸,美国可以在通商口岸建立教堂。
《中法黄埔条约》
(1844年)
除取得英、美两国条约中规定的权益外,还规定有人触犯法国在通商口岸的教堂,清朝地方官要“严拘重惩”。
《中俄爱珲条约》
(1858年)
沙俄割占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的六十多万平方公里土地,还把乌苏里江以东约四十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划作两国共管。
《中俄天津条约》
(1858年)
沙俄取得陆路通商和沿海口岸通商的权利,还取得在通商口岸停泊军舰、内地传教、领事裁判权和片面“最惠国待遇”等特权。
中美、中英、中法
《天津条约》
(1858年)
①外国公使进驻北京。
②增开汉口、九江、南京等十处通商口岸。
③外国传教士可以到内地自由传教。
④外国人可以在内地游历、经商。
⑤外国商船和军舰可以在长江口岸自由航行。
⑥赔偿英法军费各白银二百万两,赔偿英商损失白银二百万两。
中英、中法《北京条约》
(1860年)
①天津条约继续有效。
②增开天津为商埠。
③割九龙尖沙嘴给英国。
④赔偿英、法军费各增到800万两。
《中俄北京条约》
(1860年)
割让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在内的大约四十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给沙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