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3:14:35
我单位收到一张进项增值税发票,因为抵扣期已过,如果要销售方重开又很麻烦,那么我不抵扣此发票,可以吗?合法吗?如果不合法会有什么后果?
另外,如果那张发票不见了,可以要求销售方把那张发票的底单复印一份给我们做帐吗?这样有没有问题?

如果发票是真实的,不抵扣进项税,作购入原材料或费用的原始凭证没有任何问题。

如果发票丢失了,让开票方在复印件上盖财务章证明是他们开出的,是一个万不得以办法。

不抵扣完全没有问题,但是你们老板让么? 那可是钱啊~!

不抵扣此发票,可以。合法,首先入材料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因为有进项税又不能抵扣必须作进项税转出。月底报表时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主表)进项税转出14栏填写上属进项税转出金额。
注意:发票联和抵扣联必须都附在凭证下面,便于以后税务局查起来好作解释。

可以不申报抵扣,然后把价税合计数全额进原材料,不过确实是这样,企业有损失,要跟老板解释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