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如果你身为警察,群众暴力抗法,殴打你的时候该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0:13:59

针对暴力抗法,《人民警察法》及《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于暴力袭警、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经警告无效,警察可以使用武器,直至将其击毙。
《刑法》关于妨害公务罪的定义: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即使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只要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构成本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上为暴力抗法的县官法规,当然暴力抗法的定性要公正。
假设执法者昏庸无能,那么法律也会成为危害人民的东西
假设遵纪守法的人民成为了自以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刁民,妨碍正当公务执法,那么法律也可以成为惩戒这些不法分子的利器。
国家权力是以人民意识为本,但一定要以法律为主导。国不可一日无法,没有规矩那么善良的老百姓也都会变成流氓地痞,法律的受益人最终还是人民,要知道位居执法一线的警察也是普通老百姓。
针对最近发生的Z4宝马女车主暴力抗法,将民警拖行千米的视频,我想说我们的执法人员算是温柔的了,虽然在最后有踹女车主进警车的镜头,但请注意,这个时段已经是在暴力抗法事件内了,属于民警执法过程。如果在美国,在警告无效后,就直接拔枪了,那个开车逃逸的肇事车主直接被打吐血,估计事件严重程度跟Z4差不多,这就是所谓的犯人制服,关心的可以去搜美国暴力抗法,可是在美国法律是不能被消费的而在中国消费法律腐败的现象很多。政府还是应该狠抓腐败,而一部分人民也不可丧失对于法律的尊敬,在正当执法时,执法人员就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