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算是销脏吗?后果会如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7:25:28
2007年12月12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了两个年青人的一台二手笔记本,1700元,当时我问了他笔记本是从哪来的,他说是他们自己的,也就收下了,谁知2007年12月21日刑侦队到我店里,还带了那个年青人,年青人是小偷,指认是我买了他的电脑,把我带到派出所,还做了笔录。电脑现在已被没收,还交了2000块保证金。

我没有证据,证明我事先不知道他是偷来的,除非小偷证明我事先不知道他们是偷来的。换个思维来想,我感觉公安对我态度不错,只交了2000元就让我出来了,是不是证明小偷也说了,我是事先不知道的!

1、请问我这算是销脏吗?问题严重吗?
2、还有一个问题,警方问了我电脑程序是不是我删除的,我说是,万一失主里面有什么重要的东西丢了追究起来,是我的责任,还是小偷的责任??

你不用出示证据,他们要出示你知情的证据,才能定你的罪。这叫谁主张,谁举证。

删除里面的东西,应该追究小偷的责任。失主能找回笔记本已经不错了。

要看证据

应当将电脑归还失主,由小偷反还你的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