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村民许可,生产队队长私下签定合同赔尝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3:34:37
生产队队长未经过与村民讨论决定,私下与他人签定合同,将村里的山林承包给他人。现在村民不同意将山林承包出去,我想问合同是否有效。如果合同无效,承包人之前因整理山林支出的费用,有没有责任赔尝给承包人。

第一,首先这应该经过村委会的同意,生产队的队长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民众选举出来的,其任务就是造福当地百姓,干实事,如果这个合同属于明显失去公平的合同(无力或者很少的利于百姓),百姓可以向上一级政府部门反映.
如果这个合同不属于整个村委会为了百姓订立的,而是其私人订立的,就是无效合同.
如果是无效合同,由合同当事人来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