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合同诈骗被立案了,我们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捉捕案犯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5:35:37
对方因合同诈骗被公安部门以合同诈骗立案,但我们一直联系不到这个人,这个人一直躲着我们,我们可以要求公安部门批捕这个案犯吗?如何申请或要求合理?
已立案了呀,我是说我们能否要求公安机关逮捕他呀,,,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有必要逮捕的条件有:1、有再犯罪可能的;2、有逃跑可能的;3、姓名、住所、身份不明的;4、有毁灭证据或者翻供或者串供的;5、干扰证人作证的。

公安部门要逮捕嫌疑犯,必须经过检察院审批。公安部门会将逮捕的请求报请检察院,检察院会审核,然后作出决定。如果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可能判徒刑以上刑罚,有逮捕必要的,检察院会批准;如果没必要逮捕的,检察院不批准,如果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检察院会返回并要求补充侦查。

所以,你们是没有资格要求公安部门逮捕的,只有检察院有资格要求他逮捕!

那个人既然已被以合同诈骗立案,那我来跟你分析一下:
合同诈骗,要判徒刑以上刑罚,这是肯定的;
如果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那么,这个人在逃,身份不明,检察院会批准逮捕;
如果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检察院会要求公安部门补充侦查。

所以,这不干你们任何事情,这已经是检察院和公安部门的事情了。你们没有这个权力和资格要求逮捕!

如果你们觉得有异议,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