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随皮包被盗了,不声明作废可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0:53:01
圣诞节吃饭时皮包在饭店被盗了,身份证也一起丢了。因为顾虑扒手利用我的身份证给我带来麻烦,到派出所补办身份证的时候我咨询了派出所民警,答复是如果有当时在公安机关报案的记录和登报声明的记录,日后一旦出现涉及我丢失的身份证的纠纷我就可以免责;我上网查看了一下,身份证件的丢失不属于法律强制要求声明作废之后才可以补办的证件范围,我想问问,只是有派出所报案的记录可不可以啊?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1、如果你是什么重要人事,比如公司董事之类,那劝你申明一下,也就1百多快。
2、一般凭报案记录也能证明之前的身份证在之后已经不受你的控制了。
3、公安机关办案对身份证的真实主任一般都不予追究的,除非是你给他的。

当然可以了,谁拿了你身份证盗用在某个单位或个人处时,该单位有义务验证身份证真伪。如不验证是该单位的责任。你的任何信息被盗用都不会使你成为责任人,因为你也是受害者

不行!别给自己找不必要的麻烦!

不可以!特别是身份证,你得马上挂失…

安全第一

补办没有问题,但是登报声明可以免除以后可能带来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