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关于基金的季报,半年报,年报时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1:52:38
我在网络搜索了,竟然没有时间,请大家给个准确的时间,还有其他相关的时间,我给高分
我问的不是公司,是基金!!

1. 基金需编制年报、半年报摘要,并将摘要至少登载在一种指定报刊上,登载的最小字号为标准五号字。准则指出,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季报,并至少登载在一种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上。

  2.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第二节 基金产品概况

  第三节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第四节 管理人报告

  第五节 投资组合报告

  第六节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第七节 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季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行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及《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订本准则。

  第二条凡根据《基金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售基金单位并依法办理备案手续的基金,其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要求编制和披露季度报告。

  第三条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如个别董事对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应当单独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

  基金托管人应当对基金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复核、审查,并出具意见,保证复核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本准则的规定是对基金季度报告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凡对投资者作出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不论本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基金管理人均应披露。若本准则某些具体要求对基金确不适用的,经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