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检疫证的问题,可否发放给贸易公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9:49:18
1.检疫证只可以发放给生产厂家吗?发给代理贸易公司可以吗?
2.检疫证上的地址是出口公司的,而不是生产厂家的,可以吗?
3.本人在韩国公司,通过国内贸易公司进口食品罐头。现在找了一个河北的贸易公司,但生产厂家在四川,现在韩国要做商标,上面制造商地址写这个贸易公司地址行么?
会不会和出来的检疫证发给的厂家地址不一致,导致提单,检疫证上的是厂家地址,而货物商标却是贸易公司的地址,不一致,提不出货来?
或者是检疫局直接发证给贸易公司,地址可以写贸易公司,但是报检不是必须厂家向当地检疫局报检么?报了检,发检疫证怎么能发给其他省份的贸易公司呢?
请大侠赐教!!!

楼主说的检疫证是进出口检验检疫局(CIQ)发的卫生证,或者兽医健康证书类似的证书阿?这类证书是发给国外客户进口时清关用的,用以向本国海关证明进口货物的卫生安全。
1)此类证书可以发给代理贸易公司。发货人的名字可以写代理贸易公司。但是也必须显示工厂的地址和名字(国家规定的,最近执行的很严格)
2)参考上面回答。
3)搂主的产品是罐头,是法检产品,按照国家规定,标签是必须写厂家的。不仅在厂家检验的时候要查,在出口口岸还要再查一遍。 韩国的海关是否放行到在其次了。
4)现在国家质量监督局对出口食品卫生查的很紧,CIQ是要求属地检验,就是必须产地的商检部门去工厂验货然后签发出境通关单,然后发放证书。
生产工厂自己有出口权,自己要出口,那么就自己去报检,证书上只显示工厂的名字和地址。
河北贸易公司委托生产工厂将要出口的产品去报检,通关单上和证书上的发货人就显示为贸易公司,同时证书上也显示工厂的名字和地址。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让你们河北的贸易公司将报检委托书(有的地方要盖公章的原件,有的传真件就可以),出口发票,箱单,出口合同给工厂,让工厂再准备产品检验单,和外贸公司的合同,(可能还要有一些其他单据,各地商检部门要求不一致)提交给厂家当地的商检部门,提交时需明确货物的标签,还要填写报检申请单。
2, 当地商检部门去工厂验货(有的真去,有的不去),他们会在产品包装上贴上一个防伪标注,证明此货验过。
3,工厂可以发货到出口口岸,同时当地商检部门会签发A 出境通关单(口岸离产地较近的)B)换证凭条或者换证凭单(出口口岸在异地,一般跨省的都出这种)。 A,B都是出口报关要用的。 同时签发客户清关用的检疫证书。
4,发货人拿换证凭条或换证凭单在出口口岸的商检部门换发出境货物通关单,口岸的商检部门要把货物拉到监管区去验货,要特地查看货物标签。送去验货后你就无法接触到货了,不能再去换标签啊,什么小动作了。
5, 报关时提交通关单,你的货物才能从中国的口岸出去。把证书给客户清关即可。

都是我的工作经验,最近在商检问题上费了不少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