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1000ML后,直系亲属用血是否可以全额报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4:18:24
我于2000年开始在珠海市进行无偿献血累计共1400ML,06年,我妈妈得了重病共输血800ML,在输血前我出示了号称全国通用的无偿献血证,韶关市粤北区人民医院的医生回复我说,你先交完钱,到时凭单据什么的再回血站可以报销,800ML的血,共付了2600元(其中840是输血费,1760元是所谓的用血互助金)。一个阶段治疗完毕出院后,我开始我的无偿用血的报销之路,我先是拿着一堆票据文件来到韶关市中心血站报销,该站负责人告诉我:你是在珠海献的血,你这些费用应该是由珠海中心血站负责报销。! 于是我再回到珠海市中心血站准备报销费用,却被告知珠海中心血站只负责报销血液费用(840元那部分),不负责报销互助金,那个不关珠海的事情!并且我在出发到珠海中心血站之前,已经电话咨询过血站工作人员两次,确定了我要带哪些文件到那里才可以报销,但血站人员不知道是专业知识不够,还是其它什么原因百般刁难,一会又说还差一个医生处方,一会又说不能证明这是自费费用,总之就是想方设法的不给报销那840元!
无偿献血给医院狂赚费用!互助金1760元,根本就不给我报销!我再打电话咨询,血站人员说,你再拉两个人去无偿献血800ML吧,我们就把这个钱给你报(这是真的吗?转载!)

按照规定,那840是可以报销的。而那个1760元就别想了。
血液中心只报销你用血的费用,至于互助金之类的东西,一律不管,在哪个地方都是这样规定的,算是一种用血方面的地方保护主义吧。而血站所说的,1000ml后,直系亲属免费用血,条件是你用血的地方只能是献血的所在地。异地用血的话,血站只给你报销用血费用。所以要献血,最好在常住地献,否则的话,那些承诺的优惠都是折扣的。

现在的医生太不像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