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11条是什么内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4:44:00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庚午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2年3月《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改草案发布,目的在于征集法律界专家、学者的意见。

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