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嫌疑犯不承认诈骗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23:10:24
如果骗我的那个人抓到了,他却不承认是骗我的钱,而我自愿给他的,不过我有电话在录音的,他在电话里说他骗过很多人,不知道能不能当作证据啊,如果他死不承认又说骗我的钱已经挥霍完了,我该怎么追回被骗走的钱呢?镇上的派出所有没有权力帮我追回这些钱呢?还是要到法院起诉这个人呢?拜托请了解这方面知识的人指导一下,谢谢了!

公安局立案侦查后,犯罪嫌疑人不承认犯罪事实,应当通过侦查手段收集犯罪的证据,以便定罪量刑。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律是讲证据的,单凭他的一张嘴是对抗不了法律的,电话录音当然可以作为证据,但是也不知道对方骗了你多少钱,如果他骗了你很多的话〔5000以上〕,你可以向犯罪所在地的公安局报案,到时候自有侦查人员去审讯他,我想他一到公安机会就不会那么理直气壮了吧!!如果他骗你的不到5000的话,这属于刑事自诉案件,你可以到犯罪所在地基层法院去提起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