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请求大家帮忙分析一下08年新劳动法辞职补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20:25:17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4年了 今年12月10号申请辞职至08年1月10号离开 但(公司从来没给我买过养老保险) 请问我可以向公司提出 按新劳动法的第47条 和4年的工龄 给予我的经济赔偿吗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就该条规定来看,最多劳动仲裁会裁定公司补缴你的保险费,由于你是辞职,故补偿金难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