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治近视到底是好还是不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1 13:46:11
我是一名近视眼患者.差不多接近五百度.从今年一月开始戴隐形眼镜.一直到现在.前几天打电话回家.我妈妈叫我今年过年回家做激光手术治近视,而我今天到网上查了一些关于激光治疗近视的资料.有的人说好.有的人说不好.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到底是做还是不做?毕竟近视眼给我的人生带来了许多的不便?而我又怕手术失败.以后会给我的生活带来更多的不便.请各位朋友以及专家们给点意见.在此谢谢

激光治疗近视及其后遗症激光治疗近视,目前成为许多想“摘掉眼镜”的人所推崇的方法,不过,在做这个手术前,可要注意它可能带来的后遗症。

目前激光治疗的方法多采用准分子激光角膜切削术(PRK)及准感分子激光原位角膜磨削术(LASIK)。在眼的屈光系统中,角膜的屈光力占全部屈光力的 70%,角膜屈光力的轻度改变即能明显影响近视的度数。PRK及LASIK两种手术正是通过切削中央角膜,使之变薄而降低其屈光力来达到矫正近视目的的。 PRK多应用于治疗中低度近视,但由于破坏了角膜的正常解剖结构,术后可出现角膜上皮下雾状浑浊、青光眼或高眼压、眩光和回退等并发症。LASIK可以保持前部角膜组织的正常解剖结构,能够减轻术后角膜组织愈合反应所引起的上皮下浑浊和屈光回退,预后性较好,术后恢复和稳定性也较好,适合于中高度近视和近视散光的治疗。但LASIK也可能出现并发症,如感染、欠矫或过矫、角膜穿透、医源性角膜散光、继发性圆锥角膜、角膜瓣不规则、眩光等等。这些并发症如果及时发现并处理得当,大部分不会留下后遗症,也不会影响疗效。但是有些并发症确实妨碍视力恢复,比如术前近视术后过矫成高度近视;或术前无散光,术后成为高度散光等等。如果手术致存留的角膜太薄,则无法采用再次手术予以补救。又如,术中角膜穿透或术后继发严重的圆锥角膜,都可能令患者不得不接收角膜移植手术,给患者带来新的麻烦。

而且,眼部激光手术对年龄也有要求。若年龄小于18岁则不适合做,因为18岁以下者眼球未发育完全,屈光状态尚未稳定,故手术效果也不稳定。若盲目接受手术,一两年后视力极有可能回退。因此,两种手术均要求患者年龄在18~55岁之间,近视度数稳定2年以上。最佳手术的年龄是25岁至30岁。严重干眼病、突眼症及眼睑关闭不全、青光眼、单眼患者等是手术的绝对禁忌症。由于术后可能出现眩光的现象,所以司机等特殊职业者,需要慎重考虑手术。即使通过手术取得了良好的裸眼视力,也要定期检查眼底及视力。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有关治疗和矫正屈光不正(屈光不正包括近视、远视、散光)的方法和手段日新月异,有手术方法、有戴RGP、有戴OK镜、有戴软性隐形眼镜、有戴框架眼镜等。因为许多屈光不正的治疗方法在众多商家的参与下,使之商业化味道很浓。在商业的炒作下,顾客被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迷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