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仗时双方都动手了.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6:39:04
因生意,两方老板都动手了,但是是对方先动的手,对方是女人,本方是男人,当时报110,通过调节双方都在调节书上签了字,同意合解,过了三天,对方又去警察局说,伤太重了,但是当时合解时,没看到对方有多重的伤,三天后对方信院了,说伤很重,这件事究竟应该怎么处理,对方还可以要求赔偿吗?本方男人手脸都被对方女人抓伤了,而且本人男人有重度糖尿病,抓伤后伤口不易愈合,请高人指点,急急急!!!!

首先你要拿出证据证明你没有将她打成重伤,当时负责调解矛盾的警员等等都可以作为你的证据。如对方不放过你,你就要救她拿出证据,证明你将她打伤。
对方如果胜诉可以要求经济赔偿,你还有可能要负刑事责任。你有病,如果你胜诉可以反诉向她要求赔偿。
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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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生意上的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呢,弄的太僵以后怎么在生意场上混呢,人家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都是老板,和平解决算了,都大度一点就过去了,说不成坏事变成好事呢!!!

这两个人做生意都不会赚大钱

兵来将挡 水来土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