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企业正在筹建,发生了许多费用,对方给了收据,可以做帐记入开办费用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0:48:14
没有正式的发票的.你记入也没有用.
到时候也得纳税调整.
可以做帐,但不能在税前摊销列支,也是说没有发票,要按应税所得交纳所得税。
现在做账可以记入开办费,但以后可能会被纳税调整,所以最好要求对方提供发票。
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只是表示企业取得了从事生产经营的合法身份,但由于受到实际情况的限制,并不一定代表企业就能够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了,如同题中取得营业执照之后仍处于筹建阶段。所以,开办费的归集期间是指筹建之日起到正式生产经营之日止。(即有收入为止 )税务登记证办完只表示从当月开始需要报税了,如果没有销售收入零申报就可以。
1.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结转后,“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科目应无余额。
借:管理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另外,在发生开办费用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 等
2.根据税法的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计入各期应税所得额中。
3.基于上述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一次性全额摊销企业的开办费。但是,在计算企业应交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根据税法的规定,对企业应税所得额以会计利润为基础进行纳税调整。
如果金额不大,可以直接入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