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超过仲裁期限了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20:27:03
2007年9月20日开始就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是公司的财务部却以各种理由拖欠这个月的工资,不断去讨要总说电脑部门没把资料给他们或者说下个月肯定会打到工资卡里,直到现在已经拖欠了3个多月了,再打电话去要,他们就直接挂电话,不予理睬。现在申请仲裁也已经超过了60天的期限了,不知道该用什么方法才能要到工资?谢谢各位高手给我出出主意!急啊!

这样吧,等到2008年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施行以后,根据该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那样到时你再提起仲裁试试。

没有超过期限
因为你一直在追讨自己的权益,争议之日自动延续
代个公正处的去,当面追讨,套对方话。

劳动仲裁以60日为时效,但用人单位以长期拖欠的形式逃避支付工资责任的方式不再有效.(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

超过仲裁期限的

直接去法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