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协议中的细节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5:48:34
我刚刚收到应聘公司邮寄过来的就业协议书 上面有补充条款说是 有传染性疾病的话就取消协议
我得肺结核已经吃了5个月药了 恢复良好 到今年7月份去报道的话肯定痊愈了 公司会不会因为我曾经得过肺结核而不要我了啊? 国家应该有管这个的法律把?

协议里的有传染病就取消.
你理解错了这个含义
协议里的是说的是你现在有没有.
不是说你以前有没有.
如果你现在好了
你和正常人完全一样.
公司如果因为你以前得过肺结核而不要你的话.
公司就违背了你们签订的协议
因为你在签订协议的时候肺结核已经完全好了.
..
只要你在报道的时候.肺结核已经完全好了.
你就不违背协议.
如果因为这个公司辞退你.
公司违法了

没事
到时候只要你能够康复就没事

没事哦的!

只要你的肺结核已经完全好了,
你就不违背协议。

如果已经好了,那么你不说谁知道?况且公司这样的规定是不合理的。
工作了,走入社会了,就不要太实在,只要不会给别人带来伤害,那么巧妙一点无所谓的。

是的,学会做人做事才是最重要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