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4:20:43
我父亲10天前被车撞倒诊断为脑震荡,当时查CT无异常,现在复查CT见积液,但是头部症状较轻,医生告知可以出院观察,病情有两种转规

(1)。。脑部积液加重,一段时间后需要手术治疗。

(2)。。脑部积液逐渐消失,无任何后遗症。

交警处理,对方交有交强险,交了8000元现金到交警队,交警在没有通知我方情况下于4天后放走对方肇事车辆,而且交警至今没有了解我方情况,没有给我方任何有关事故的鉴定报告和处理意见!现我方已垫付医疗费用5000元

请问

交警在没有通知我方情况下,放走肇事车辆是否合法?没有给我方任何事故鉴定报告是否违规?我找交警应该怎么交涉?

我方垫付医疗费用在没有处理结论的情况下,现在是否可以向交警队要回?
结案一段时间后,如果脑部积液加重,需要手术治疗。治疗的费用是否应该全部由肇事方承担?
需要走那些法律程序?

合法,一般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都会扣留肇事车辆作检测,以便作出更可靠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没有法律规定肇事的车辆必须扣留。事故的鉴定报告是不能给你的,报告是交警认定责任的依据,当事人可以查阅。
在事故还没作出责任认定前,责任是谁的还很难说,所以对方应该支付部分医疗费,而不是全部。交警是没有权利代为索要医疗费用的,交警部门只是辅助你索要医疗费。
这种情况只能给交警说好话,或者给交警一些压力。

1、放走肇事车辆是合法的行为;交警部门应该在事故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事故认定,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2、可以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