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产房,能卖房吗,和私产房有什么区别,是多交国家钱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3:47:19

公有住房只能是单位职工购买,符合公有住房出售管理相关规定的,经县级以上房改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职工购买单位公有住房,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可直接免征契税。
各地的公有住房出售的流程具体规定不一样,基本上都要先报公有住房出售的主管单位审批,同意然后再去房管局过户。以下是重庆地区的要求和流程,重庆地区公有住房转个人产权的前置审批单位是“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一、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
2、《重庆市公有住房出售管理办法》(渝住改发[1994]07号);
3、《重庆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非成套公有住房出售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住改发[2001]1号);
4、《重庆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重庆市公有住房出售申办程序》(渝住改发[1995]110号);
5、《重庆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出售非成套公有住房申办程序>的通知》(渝住改发[2001]202号);
6、《重庆市住房改革办公室关于取消公有住房出售现住房折扣的通知》(渝住改发[2004]77号)。
二、项目内容
公有住房出售
三、申请材料
1、关于出售公有住房办理权属登记及相关手续的请示 原件1份
2、公有住房出售情况汇总表 原件1份
3、公有住房出售职工分户登记表 原件1份
4、公有住房出售价格评估报告书 原件1份
5、售房款、公共维修基金到帐证明 原件1份
6、房屋产权证书 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7、公有住房出售职工清册 原件3份
涉及非成套住房出售、房改房腾退、房屋换购以及换购退还房由单位收回的,需分别补充以下材料:
1、重庆市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原件1份
2、房改退出房出售一览表、职工退房申请 原件各1份
3、换购房屋情况明细表 原件1份
4、单位应收回换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