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医保规定(九)实行医疗保险前职工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6:59:12
我连续工令超过三十年,此前享受工费医疗,单位仅交新医疗保险几年,但累计远超过二十五年,
我还有二年退休,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样继续享受保险待遇,
如果继续缴费,需要如何办理?缴费多少?

你去单位人事那里申请把你的保险关系转移到社保部门以个人名义继续交,这样等交到退休后你就可以不交费继续享受医保待遇了

交费是以上年度长春的社平工资为基数,比例是10%,这个比例不一定是长春的,因为医保的比例各地略有不同,详细的你可以去当地的社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