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被偷了.是隔壁的租客偷了.我的损失由谁来负责,我要求赔偿的程序怎么进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8:35:31
我所租的房子有物管和保安.我家隔壁房东把房子租给别人,租的时候没有收取押金,租客提供的身份证也是假的.入住的时候保安也没有登记相关的资料.该租客把墙壁打了个洞,过来我家偷走了电脑和相机.请问现在我要怎么要求赔偿,由谁来负责赔偿,赔偿的程序是怎样?
被偷那天我已经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警察和物管,保安都看了现场,做了记录,也立案了.第二天隔壁的房东喊人来把墙壁被打通的那个洞补好了.但是我的损失的赔偿问题没有眉目.

这里存在故意侵权与过失侵权的间接结合侵权的法理问题。即房东的过失行为导致你的损失,构成了过失侵权;而房客的故意侵权盗窃行为是导致你损失的直接原因。如果两者没有间接结合就不会产生这样的后果,因此,从法理上看,这是故意侵权与过失侵权间接结合的侵权。

从法理上看,我国法学界的通说认为故意侵权形成对其它过失侵权人侵权责任的阻断,由故意侵权行为的人承担责任。因此,从法理角度你只能向故意侵权人要求索赔。

但是,从司法实践中看,具体案件审理过程中,这种情况下,很多法官会判决房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即房东赔偿你的损失之后,再向盗窃人追偿。你可以选择告房东、盗窃人,如果告房东提起的就是普通的民事侵权诉讼,如果告盗窃人就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电脑和相机的价值绝对超过了500至2000元的盗窃线,因此盗窃人已经构成盗窃罪)。

由于这个问题在法理与司法实践中有一定分歧,不能给你确切的回答,因为,不同的法官有可能有不同的选择。共同侵权和数人侵权是一个法律的疑难点,民法通则与民通意见均没有很具体的法律倾向,只能期待未来的民法典补正了。

首先..抓到了小偷...他肯定是要赔偿的...
负主要赔偿责任的是小偷..
其次呢..房东...其实我觉得也是受害方...
物管.多少有点责任...

我觉得物管,房东要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