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交车上受伤为何无人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3:50:42
着事明显是公交公司的问题~~`
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就去起诉,着种官司一般都能赢~(保留好车票),有可能的话,找几个当时在车上的乘客做证人~~
很好解决的~~ 有没出太大的以外,只是骨折,我想公交公司不可能不出面解决~
此事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确定事实后如调解不成,可起诉车队要求赔偿,至于所谓的个人承包,只在其内部生效,不能对抗乘客的索赔要求。可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章 附 则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司机急刹车我父亲撞到车厢内铁栏杠后摔倒致右肋骨骨折”
司机急刹车就属于过错
你这个应该属于交通事故,你应该到所属地交警大队去让他们处理本次事故,而且公交车都是有保险的,你的损失应该由公交车的保险公司来承担,如果没有保险的话,应该由公交公司来承担。
如果交警大队拒绝处理的话,可去当地公安局上诉。
公交车内的事件的确不属交警管,但属派出所管啊,110怎么说不是案件呢!公交公司在哪个辖区,你就找那个辖区的派出所,车站有车站派出所,火车站有火车站派出所。
我是山西交警总队事故股的工作人员 你这个确实不属于交通事故 因为在车内...记得 CCTV 1今日说法 上也报道过类似的案件 不过是在深圳
事主后来去法院告了 公交公司和 那司机 最后胜诉了,你知道该怎么做了吧 要不你给 今日说法兰目组 打个电话。但现实社会是黑暗的,他们应该是有关系的。但你可以去法院告他们 搞的他们焦头烂额 最后再由法院出面调节协商赔偿问题 到那个时候他们态度估计就好多了
这不属于交通事故,不是交警管,应该按消法向消协投诉,不行向法院起诉,应报110有备案,保留病历,医药发票,交通费发票等。不管他是不是承包都是公交公司的责任,这是他内部的事,于消费者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