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司法鉴定问题,望得到答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0:01:51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分为几种:1、在刑事案件中,可以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能力进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2、在民事案件中,可以对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司法鉴定。3、对刑事受害人的司法鉴定主要为判定伤情及辨认能力和自卫能力。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程序分三阶段:
1、鉴定的提起程序。通常由相应的司法机关委托进行,或由相关人员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由司法机关决定并委托 。司法机关委托鉴定时,需有《委托鉴定书》,说明鉴定的要求和目的,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被鉴定人及其家庭情况;
(二)案件的有关材料;
(三)工作单位提供的有关材料;
(四)知情人对被鉴定人精神状态的有关证言;
(五)医疗记录和其他有关检查结果。
2、鉴定的实施程序。通常有直接鉴定、缺席鉴定及文证审定等种类。
3、鉴定结论的出具。 鉴定结束后,应当制作《鉴定书》。
《鉴定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鉴定机关的名称;
(二)案由、案号,鉴定书号;
(三)鉴定的目的和要求;
(四)鉴定的日期、场所、在场人;
(五)案情摘要;
(六)被鉴定人的一般情况;
(七)被鉴定人发案时和发案前后各阶段的精神状态;
(八)被鉴定人精神状态检查和其他检查所见;
(九)分析说明;
(十)鉴定结论;
(十一)鉴定人员签名,并加盖鉴定专用章;
(十二)有关医疗或监护的建议.
如果不是器质性精神障碍(由脑部疾病或躯体疾病导致的精神障碍),一般不用CT检查),对于精神病鉴定,国家有着严格的诊断标准,内容很多,如果一一详细解答那是不可能的,你如果想知道,我建议你去司法鉴定中心或者当地的精神病医院咨询,他们会给你解答的。不知道你是哪里人,如果需要提供鉴定机构,请告知你所在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