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女孩在京如何办理生育服务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14:09:19
女孩无工作单位,自由职业者,另外到哪里办理,男方有工作单位,能否在男方办理生育服务证

从目前的规定来看,你无法在北京办理生育证,应当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

  一、合法结婚且无子女(含亲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的夫妻,应在生育前凭下列材料到登记发证机关(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写《一孩生育证发放登记表》,领取一孩生育证:
  (一)夫妻双方身份证;
  (二)户口簿;
  (三)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或协议书和其它相关证明);
  (四)计划生育技术部门出具的女方健康检查证明。
  二、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对要求领取一孩生育证的,应认真核实全部材料,并做出决定:
  (一)符合生育第一孩条件的,给予登记,发给一孩生育证,同时在夫妻双方所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张榜公布;
  (二)材料欠缺的,应予补齐;
  (三)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告知理由
  三、不办理生育证会受相应处罚,具体处罚事项及程度我也不清除,你可以到街道办事处咨询。

  承办单位名称 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
  办事依据 《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
  办事范围 符合生育第一个子女条件的已婚育龄妇女。
  办事手续 1、凡达到晚育年龄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向女方单位(无业、个体人员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居委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2、由男女双方单位(或居委会)分别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由女方单位或女方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登记造册。
  3、女方持《结婚证》、《户口本》、《生育服务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审批,盖章并登记造册。《生育服务证》交由当事人保存。
  4、女方户籍地如有变化,由女方持《生育服务证》到迁入地进行变更登记。
  5、当男女双方婚姻发生变化时,则《生育服务证》作废,由单位收回《生育服务证》。
  详情请拔打96156咨询或登录所在街道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