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免一补”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9:41:18

免除杂费、课本费和补助贫困生住校生活费。

“两免一补”简单来说就是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实行“两免一补”,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做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的根本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解决“三农”问题、确保教育机会公正公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从2005年春季起,国家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书本费、杂费,并补寄宿生生活费(简称“两免一补”),到2007年,我市将全面实行这一政策。现将有关具体政策汇集如下:

1.“两免一补”对象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答:(1)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家庭子女;(2)农村人均年收入低于882元的家庭子女;(3)父母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学生;(4)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贫困的子女;(6)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7)因建设征地导致农村家庭人均耕地面积大量减少且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的学生;(8)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资助的学生。

2. 怎样申请“两免一补”救助?
答:由贫困生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助学申请表,经所在学校、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调查核实,由学校张榜公示7天以上,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上报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审批。

3. 我市“两免一补”的标准是多少?
答:免费教科书的科目按照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的规定和当年发布的《 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
》执行。各地自行增加的课本,其免费教科书资金由当地负责解决。免杂费标准是小学生每期70元,初中生每期90元,特教每生每期70元,汝城、桂东两个国贫县按实际标准免除贫困家庭学生杂费。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由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但每生每年不少于50元,到2007年要逐步提高到每生每年不少于200元。

4. “两免一补”救助对象是不是一经确定就不再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