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民事诉讼期限与伤残鉴定期限矛盾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0:48:40
我于今年的6月4日,出了一起交通事故我想先通过交警部门调解,但是我是右小腿粉碎性骨折,做了手术上钢板内固定。现在去做伤残鉴定还做不了。要一年以后才能做。但是一年以后我要起诉的话还能有效吗?等伤残做出来还能得到赔偿吗?我担心的是诉讼时效问题,到时候法院还会受理吗?有没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请各位好心人帮帮我吧!!
走访了好几位律师。有的说要我在明年的5.6月份进行起诉,有的说让我一年后取了钢板把鉴定做了再起诉,我也不知如何是好

1、应就已经发生的费用先行起诉,这部分费用存在时效。

2、保留伤残等级相应的待遇,这些损失在损失确定时1年内再起诉。

3、我的观点和实际案例是在最后一次主张权利后的1年内应该要起诉。或者至少要有证据证明时效中断或中止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