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有一朋友因强留一女生,导致该女生从2楼跳下脊椎骨摔段,请问我的朋友是否有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5:28:05
我有一朋友在2001年10月份的时候强留一女生在其租房玩,而该女生不愿意,在我朋友出去的时候从2楼跳下,导致该女生脊椎骨摔段,我朋友在时候将该女生抱回自己的租房,第二天通知该女生的朋友后去上班了,但该女生最后报警,我朋友就一直外出打工到现在,请问我的朋友是否有罪,是否还在法律的追诉期?

如果他只留了这个女生一两个小时,不应该算作非法拘禁,时间长了就很有可能,主要还是看你朋友把她留下到女生跳楼这段时间有多长。

报警了没有立案依然受追诉时效的限制,关键看有没有立案。你可以看看刑法的法条,就在总则部分,第多少条,我忘记了。

这个事情如果真得像你说的那样,没有轻描淡写,根据刑法那么属于情节显著轻微,不应认定为犯罪。如果你朋友强留这个女生的过程中使用了暴力或者其他人身威胁方法,那么...看证据了,这就不是简单的判断了。

涉嫌构成非法拘禁罪。如果女的在当时就报警了,则不受追溯期的限制。

如果警方已经立案,就不存在,追溯期的问题了,
但可以主动找寻私了,会比较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