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的作为和不作为的定义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22:25:42
要最简明的阐述

作为,即积极的行为,是指以积极的身体举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作为是危害行为的主要形式,在我国刑法中绝大部分犯罪以作为的形式实施,如故意杀人罪、放火罪等;许多犯罪只能以作为形式实施,如抢劫罪、盗窃罪、强奸罪等。作为不仅指利用自己身体实施的积极举动,还包括利用他人、利用物质工具、利用动物乃至利用自然力实施的举动

不作为,即消极的行为,是指不实施其依法有义务实施的行为。在我国刑法中有的犯罪只能由不作为构成,如遗弃罪,这种犯罪称为纯正不作为犯;还有的犯罪既可由作为形式实施,也可以由不作为形式实施,这种犯罪称为不纯正不作为犯。需要注意的是,不作为犯并不是指行为人没有实施任何积极的举动,而只是指行为人没有实施法律要求其实施的积极举动。因此行为人通过实施一些积极的举动而逃避法律要求其履行的特定义务时,并不影响不作为犯的构成。

作为与不作为在法律中主要出现在刑法与行政法中。
在刑法中有作为犯与不作为犯,作为犯即不应该干而干了某事,不作为犯即应该干某事而没有干。
在行政法中主要指相关行政机关应该履行某项职责而没有做,即不作为。

作为可以是法律规定当事人的义务,即法律规定你必须要做,比如必须纳税,必须走人行横道;也可以是当事人以作为的方式违法,即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法律不让你那么做,你偏那么做,你就是以作为的方式违法!
不作为更多是说法律规定你有作为的义务,而你偏偏不作为,即以不作为的方式违法,比如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但孩子没成年你就不给他生活费了,那就是父母以不作为的方式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