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君主制和议会共和制的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9:50:19

1、君主立宪制。君主不再享有专制政体下的无限权力。君主权力的限制在不同情况下大小不同,分为二元君主制和议会君主制两种。
  二元君主制的重要特征为:君主的权力虽然受到宪法和议会的限制,但国家的实际权力并不掌握在议会手中,而是掌握在君主以及君主周围的少数人手中,议会的议员除一部分由普选产生以外,还有一部分由君主任命或指定,因此,二元君主政体下的真正权力中心是君主;内阁是君主行使权力的机构,内阁是根据君王的意志组织起来的,首相由君主任命。内阁和政府不对议会负责,只对君主本人负责,内阁的去留由君主决定。在现代国家,只有约旦哈希姆王国、尼泊尔王国等极少数国家实行二元君主制。
  议会君主制的主要特征有:
  (1)议会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国家立法权掌握在议会手中;
  (2)君主的权力多为形式上的,其职责主要是礼仪性的、程序性的。如签署法律、主持集会、出席公众仪式、发布政府施政方针、代表国家出国访问等;
  (3)内阁由议会产生,对议会负责。内阁通常由在下院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组阁。内阁对议会(下院)负共同的连带责任,议会拒绝通过内阁的重要议案、财政法案或通过内阁的不信任投票,内阁必须改组或辞职,否则解散—下院,举行大选。 英国、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比利时、挪威、加拿大、日本等国都实行议会君主制。

  2、共和制可分为议会共和制、总统制和委员会制三种不同形式。
  议会共和制。它与议会君主制相类似。基本区别只是:共和制的国家元首为总统,而议会君主制的国家元首则是君主。一般来说,君主对自己的行为不仅不负政治责任,而且也不负法律责任,君主的行为触犯刑法时,议会不得弹劾,法院不得审判,而总统虽然享受不受普通法院管辖的特权,但许多国家的宪法都规定,总统在叛国或有违宪行为时,要予以追究、审理。而且君主及其家族享有巨额的皇室经费,总统只有个人的薪俸。 议会共和制下的总统由选举产生,一般不掌握实际权力,为名义上的国家元首。内阁与议会必须保持协调关系,一般内阁由议会中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组成。德国、意大利、印度等国都采用这种政体。

议会制民主共和制与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异同.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议会制民主共和制
区别
含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