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有些物品法院没有判决(娘家陪送的生活物品如:被褥等)我可以拿回来不?用不用在申请执行书上写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22:56:36
因为我是短婚,法院只是将大件物品判决写在了判决书上,对于我结婚时从娘家带来的物品当时没有做具体说明(因为一是零散,二是在法庭上没有时间具体想竟有什么物品)我想问的是,在写执行书时,是按法院的判决书写,还是除了判决的物品外,可不可以把这些零散的物品写上。另外,如果写了法院是否可以帮着执行拿回来,如果不写上,我可以拿回来不?谢谢
他不给我,我怎么办呀?因为他太不是男人了,所以他肯定不会给的,我将怎么办?

个人观点 仅供参考
法院没有把这些物品包刮在内,是因为你从娘家带来的物品应当是你的个人财产,现在仍然归你个人所有。因此,
法院在判决书中没有把它包刮在内。

你是因为被告在判决书中规定的执行期限到期后,还未按照判决书的要求执行,而向法院提交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此判决书申请书,所以,该申请书中申请的内容是不能超出判决书的范围的。因此,这些物品不能写进申请书中去。

你的申请书提交法院后,法院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安排时间、人力亲自到被告住户参照判决书中内容给予强制兑现交给你。

可以拿,不用写明。
这些小东西,两人商量下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