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的语文文言文有哪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1:52:35

陆少保,字元方,曾于东都卖一小宅。家人将受直矣,买者求见。元方因告其人曰:“此宅子甚好,但无出水处耳。”买者闻之,遽辞不买。子侄以为言,元方曰:“不尔,是欺之也。”

译文:
陆少保,字叫元方,于洛阳城卖一栋房子,陆家人要接受钱款,买者要求拜见,元方告诉那人说:”这房子非常好,但没有排水道啊.”买者听到后,立即不买了.小辈们因此埋怨起来,元方说:”不能这样,不能为钱而骗人啊.”

此乃该篇文言文的原文,下附“官方”译文。

我们不难看出这个版本译文的诸多破绽:从头一句来看,卖房的发起者是陆元方,而且在中国古代,所谓“一家之主”,男士一直在家庭中起主导作用并有决策权。也就是说,这间房子从陆元方自己出发是想卖的。

看下一句,“家人将受直矣”,“家人”在句中是解为家庭成员还是用人暂且不提,如果即将收款,那么一定是各项事宜已经充分谈妥,到了敲定的时候了。这时候买主来拜见明摆着是来交钱的。但是陆元方也在这时候才告诉买主房子没有下水管的事,岂不为时已晚?如果说整个卖房过程中全部是家人和买主的暗箱操作恐怕不可能,最起码陆元方是要看售楼广告的。况且根据全文第一句,房子根本就是陆元方本人想卖,那么更要参与整个过程了。

从全文和既定主旨来看,文章要表现的是陆元方的忠厚大气,胸怀广博,那么就没有理由事先不言明没有下水道的事。更何况就算当今的某些俗人卖房,也不至于龌龊到临交款时才说出如此重大的缺陷。那么只剩下一种可能,那就是陆元方原来是提到过下水道的事的,但是被家人删去了。

如果这样,那么陆元方是不知道买主们是抱着有下水道的打算来买房的,他也就没有理由再次强调没有下水道。文中他的做法直接的推论是,陆元方完全了解客人们不知道没有下水道,也就是说最后一稿也就是陆元方过目的一稿广告没有提及这件事。那么问题就又回来了:以陆元方如此忠厚,他会坐视不管吗?这种行为是完全可以理解为商业诈骗的。况且文中有云“元方因告其人曰”,说明买主的求见和元方的话是有直接因果关系的,陆元方的行为早有准备。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认为这件事是早有预谋的呢?至于为何如此预谋,在下就不深究了。

文章本身的矛盾就是这样,如果陆元方不是另有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