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能出这个公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0:52:41
我与父亲,母亲在一起共同生活几十年(两个老人晚年的日常生活一直由我照顾),我父亲去世后,留下了一套3室一厅的房子.我们兄妹共4人,我母亲尚在且已80高龄.现我母亲愿意将她所能处分的部分赠予我.
请问公证处是否能出据这个公证且需要什么条件,公证费用是多少?我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我父亲生前所在单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并未办理房产证.且购买此房屋时发票是以我父亲的名义购买的,我父亲去世后,我母亲为法定第一继承人,所以此处房产应以我母亲的名义办理,但我母亲百年之后存在要将房产转户到我的名下,牵扯一定的费用.故现以我的名字办理房产证.

你必须要搞清楚房地产权证上有些谁的名字.如果有你母亲的名字,才能发生赠与,且你母亲只能赠与你属于她的份额.

你要提供你和母亲的身份证,户口簿,赠与房产的产权证明,派出所出具的你与母亲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果你和你母亲同户口的话就不需要了),赠与房产的评估报告.公证费是赠与金额的2%.你可以根据你母亲所占房产的份额计算一下.

如果现在办理出来的房产证上只有你一个人的名字,那么就不用办理公证了.本来就是属于你个人的财产呀.

我在上海市黄浦区第一公证处工作,希望上述回答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