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07年11月份撞死人现在移交检察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4:54:52
他是全部责任,出事后就自守,送到第一看出守,前几天移至检察院受理,死者已赔钱完毕,现在应该怎么办?检察院还把案子压多久?有具体规定吗?会怎么判?

检察院有一个月到一个半月的审查起诉时间。并且有两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权利。每次一个月,每次回来后又有一个月的时间。所以,不好说究竟会多久。

但是,交通肇事的案件应该不会反复补充侦查的。在一个月内应该送到法院了。之后会调解,被害人要是满意你们的赔偿,那么判缓回家,要是你和被害人之间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就是三年以下的刑罚。前提是你没有逃逸。

你父亲属于交通肇事罪,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加上自首可以从轻,判决结果应该不会超过三年,具体的还要看律师辩护情况。检察院大概会在一个月左右将案子移送法院审判。可以进一步联系。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 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 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4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