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高利贷这种行为是不是违法的?我国法律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9:33:40

(一)首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规定,民间个人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货币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款。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只要你查一下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就可以知道到底多少利息属于高利贷了。

由央行的这个规定来看,高利贷明显是属于违法行为的。

(二)从刑法来看,民间的高利贷行为还构不上刑事罪。
只有一个关于高利贷的罪名:“高利转贷罪”但触犯这个罪名的基础是必须从银行贷款。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事实上,新刑法实施之前,即实施79年刑法的时候,放高利贷是可以以投机倒把罪定罪处罚的。新刑法实施以后,放高利贷暂时就不触犯刑律了。虽然目前许多专家学者仍在呼吁就此修改刑法,但还未见人大法工委有进一步的动作。

(三)民事来看,法律只保护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4倍以下的利率。所以放贷者只能拿到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4倍的利息。

(四)放高利贷有延伸问题,因为放高利贷的机构常常涉及其他性质的行为,比如因为借钱的人不还钱,所以对其实施了其他行为,如故意伤害甚至故意杀人等等行为,这就触犯了刑律了。
这也是为什么专家学者认为要对高利贷定罪的重要原因了